“用电视机看电视怎么这么费劲?”记者调查智能电视使用“套路”******
“用电视机看电视怎么这么费劲?”
记者调查智能电视使用“套路”
● 智能电视机虽然增加了观看节目的可选择范围,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少为人诟病的问题。从开关机广告到会员套娃式收费,从使用不方便、对老年人不友好到售后服务无法真正解决问题,智能电视机的一系列“套路”亟待改进
● 网络电视付费收看的情况十分普遍,一些消费者也愿意为收看心仪的电视节目付费。但会员能看多少剧、会员开通的费用等问题,在购买之前商家应当作出明确的提示,以便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相应的服务,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 为解决智能电视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应当发挥市场的作用,倡导商家与广告经营主体追求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进行内部合规治理体系建设,自觉减少甚至消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看个电视怎么这么麻烦!”
今年春节期间,儿子送来新年礼物——一台超大屏液晶智能电视机。然而,从打开电视机那一刻起,家住河北廊坊的张秉成老爷子就吐槽不断。
“开机强制看广告,还不能跳过,主页各种图标,让人不知如何操作,好不容易点开一个电视剧,还得开通会员才能看整集。除了电视机本身的会员,还有各种App会员,想看卫视节目还得再买个机顶盒开通数字频道。用电视机看电视怎么这么费劲?”
近年来,从有线到数字再到网络,电视机技术飞速发展,如今的智能电视机在联网后,大大增加了观看节目的可选择范围。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智能电视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少为人诟病的问题。从开关机广告到会员套娃式收费,从使用不方便、对老年人不友好到售后服务无法真正解决问题,智能电视机的一系列“套路”亟待改进。
开机切屏广告不断
想看节目套娃收费
“每次打开电视就要看一段广告,关机的时候还要再来一遍,有时候点播个节目还要看广告。本来是想看电视的,结果被漫长的商品广告‘迎头痛击’。”江苏无锡的丁雷告诉记者,他家的智能电视机每次开机都会有30秒左右的开机广告,每次切换频道时,还会经常自动弹出“看电视会员,限时××元一年”等类似广告,这让他十分反感。
根据人民网财经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智能电视开关机广告调研报告》,超过89.9%的被调查者表示家中的智能电视含有开关机广告,86.09%的厂商没有设置开关机广告的“一键取消或关闭按钮”,而72.73%的被调查者对开机广告表示“一秒都不能忍”。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就制定了团体标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其中有“开机广告播放总时长不应超过30秒,本规范推荐广告时长在15秒以内为宜”的规定。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虽早有规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智能电视的开关机广告违规行为仍然十分普遍。不少智能电视的广告时长不仅超过30秒,而且并未在显著位置提供关闭标志,甚至根本没有跳过或关闭标志。
广告问题之外,不少受访者表示智能电视机的收费规则令人头疼,“花钱买了电视机之后,还要层层付费”。
来自安徽宿州的梁静在采访中说,她现在特别后悔买智能电视机。
“当时宣传是4K超高清画质、高保真音响系统,拥有它等于拥有家庭影院,买来才发现几乎看什么都要会员。”在梁静展示的开通会员界面记者看到,智能电视自带的会员包年是288元,而包季则要148元。而电视会员并不包括其他栏目会员,想看少儿频道要开通少儿频道会员,连续包月首月9.9元,学习频道则要开通298元年卡,综艺、教育、体育,各大节目类型想要观看都要开通会员。
记者计算发现,仅智能电视本身会员全部开通的话,一年的花费就要超千元。除此之外,如果还想在电视上通过网络视频平台收看节目,许多内容还要开通网络视频平台会员才能正常观看,并且该会员只能在TV端使用,和手机端并不互通。例如,某平台黄金会员可以在手机、平板、电脑三大平台使用,年卡为258元,而钻石会员仅仅只是多了一个电视TV端,年卡为448元,价格贵了近一倍。
“跟套娃一样,大会员里面带着小会员,买了小会员还有特殊会员。费用的设置规则就是引导你选择连续包月或者直接包年,否则就不划算。更可气的是有次我给孩子开通了一个月的少儿频道后,下个月运营商便自动续费,压根没提前提醒我。”梁静抱怨道。
2月1日,记者来到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商业街,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多家智能电视门店的销售人员。记者注意到,对于是否有开机广告、是否需要开通会员才能够正常观看节目以及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等问题,如果不是主动问起,销售人员很少会提及上述话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目前智能电视、网络电视付费收看的情况十分普遍,一些消费者也愿意为收看心仪的电视节目付费。但会员能看多少剧、会员开通的费用等问题,在购买之前商家应当作出明确的提示,以便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相应的服务,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各种不实用节目却需要会员的设置、带有明显“算计”行为的支付设置,则可能涉嫌强制消费。
选项众多操作繁琐
对老年人极不友好
今年过年回老家,江苏镇江的王旭发现爷爷家的电视机自己居然都不会用了。
“遥控器就有三个,一个是网络电视的,一个是有线电视的,还有一个是有线电视机顶盒的。想从网络电视转成有线电视我试了半天也没成功。看电视本身是为了休闲,怎么操作变得这么麻烦?”王旭感叹。
王旭说,和以往的有线电视打开就能看不同,智能电视、网络电视操作起来和手机类似,屏幕上有各种选项,想看央视卫视还需要切换接收频道。“现在虽然电视联网后能看的节目变多了,看电视的‘门槛’却越来越高,想打开电视看自己想要看的频道,就像闯关一样,要点击无数选项才行。”
记者采访北京、天津、安徽、江苏等地多名群众后发现,现在每天看电视的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而对于中老年群体来说,智能电视机的操作显然过于复杂。王旭的爷爷每次开电视都要喊孙子帮忙,而邻居则是家里孩子每天早上把电视给父母调好再上班。
不便的地方还有不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网络电视出现画面卡顿、画面变形、设备使用等问题时有发生。河南新乡的李萍告诉记者,如果是直接通过网络电视开通有线电视会员看央视卫视,会占用家庭宽带,有时候看节目会有卡顿现象。
而当消费者向客服反映时,有的客服人员存在不管不问、不真正解决问题的情况。北京市民李飞家里智能电视机的有线电视机顶盒出了毛病,切换频道必须把遥控器放在离机顶盒一两米范围内对着按才有反应,换了机顶盒也没有解决问题。维修人员说是系统自身的问题,双方沟通拉扯了好几天,维修人员拒绝检修。
多方协同综合治理
改善用户电视观感
记者检索相关信息发现,智能电视、网络电视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其中的广告乱象,从数字电视普及时就已经存在,并且多年来一直备受关注。这些问题为何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认为,这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他介绍说,首先是广告法律规范与新型广告类型之间的失配。随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如今的广告方式更多样、传播范围更广、内容承载量更大、变化也更迅速,这加剧了广告的泛滥。数字或网络平台的嵌入,在丰富广告形式的同时,也使得广告的隐蔽性增强,运用相关法律规范识别广告的难度增加。其次,政府监管政策和力度方面存在不足。政府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没能真正做到严厉打击和强化监管。此外,监管部门的技术水平并不能够匹配市场发展势头,无法及时预防或者发现问题。
“广告行业组织、社会监督组织和消费者个人等存在监管缺位的现象。我国广告业的自律审查机制一直以来都没能形成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自觉自律体系。在我国还没有专职性的自律机构,会员性协会的自律功能也尚未健全。广告自律功能的实现主要由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承担,但受利益驱使,作为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个体性企业也难以做到都公正守法。消费者由于缺乏足够的激励、自身能力较弱等情况,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发挥作用较小。”杜乐其说。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解决智能电视、网络电视广告、收费多、操作繁琐等问题,需要多方协同治理。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看来,应当发挥市场的作用,倡导商家与广告经营主体追求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进行内部合规治理体系建设,自觉减少甚至消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现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针对性调整。
“在法律责任上,以行政责任为主且处罚金额过低无法发挥威慑作用,应增加罚款金额,同时,宜增加民事责任的规定,综合发挥法律责任的作用。此外,地域管辖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事前监管力量的不足,加之受制于技术的运用,影响行政监管的效能,应构建信息共享与行政协作机制,省去移交管辖的成本,也应加强事前的抽查与监督,倒逼相关主体规范行为,同时加强技术的应用,主动发现广告违法行为并及时查处。还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引领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朱晓娟说。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薇看来,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复杂的会员体系不利于其理解,智能电视商家应当明确提示、指引。例如手机、平板和电视不能通用这类问题,往往容易出现争议,更是应当在收费时明确标明购买该类会员后可以收看的范围与途径,避免争议的产生。
随着“现在电视大多是老年人看了”成为共识,不少受访群众希望能够对智能电视、网络电视进行适老化改造。有人建议,一些正能量、适合老年人群体观看的电视剧,应该实行免费观看。还有人认为,广电、三大运营商可以像其他App一样,把自己的IPTV机顶盒做成TV应用,放在电视应用商城里,需要的用户直接下载安装就行,这就能和以前一样一个遥控器“控制”一切。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老年观众越来越多,对智能电视进行适老化改造非常必要,既是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需要,也可以减少数字鸿沟。
“一些有助于优良家风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等的电影电视剧,运营商可以考虑公益播放,政府也可以采取补贴、资助、免税等手段鼓励这类片子的公益播放,从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郑宁说。
让我们的报道“以生命的名义”命名******
章新新
5月12日之后,参与后方报道组策划。
5月27日——6月9日,赴四川灾区参与前方报道组工作。
5月29日,陪同郭招金社长进入封城后的北川县城采访。
6月8日,赴都江堰、幸福村、都江堰殡仪馆采访。
山谷中,湔江蜿蜒,曾经秀丽。但今天这座小城,有一半被埋进山体滑坡的土层,另一半像被抛向空中摔在地上,支离破碎。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我社记者一次又一次地走进已是一片废墟的北川县城。
如果不置身北川县城,我想我们将无法真切地认识这次特大地震所带来的深重灾难,也无法感受到我们的记者是冒着怎么样的危险、承受着什么样的心理压力进入采访现场工作的。
从映秀镇、汉旺镇,到红白镇、洛水镇,从通向汶川的“死亡之谷”,到走向北川的泥泞山路,我社记者用心和泪水、用笔和镜头记录了在巨大灾变中——中国人民的精神状态和中国社会的深刻变迁。
一、“以生命的名义”,作出历史命名。
如果说生与死是人类必须直面的终极问题,那么每个民族都无法回避思考生与死。从这个角度看,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新闻报道并不是一般意义的突发事件报道。灾变、生死、侠义、英雄,一直以来就是信息传播的“母题”。“母题”是英文motif的音译,由西方民俗学者首创的术语。1932年,美国民间文艺学家汤普森(Stith Thompson)提出,民间故事最小的叙事单元是“母题”。“母题”同时也是建构信息传播、新闻构成的基本元素,它会在大众传播乃至文化传统中不断重复出现,其实质是形塑人类生命共同体(氏族、民族、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集体意识。在这次灾变的新闻报道中,“生死”的“母题”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对外新闻报道,被认为是跨文化的信息传播活动。它不得不面对东西方不同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分野。媒介、媒介传播,本身乃是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的活动。中国新闻机构的对外新闻报道工作,是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决定了它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且规定了不能因为它的传播受众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生活的受众人群,就改变它的舆论导向。同时,这也确定了它必须以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中生活的受众人群作为始终服务的对象,从而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也服务于人类不同文明间的共同进步。也因此,克服意识形态的阻碍是对外新闻报道必须跨越的难题。而对外新闻报道得以延续且信息传播范围不断扩大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全球化下,各国社会间信息需求的不断增长;交换信息成为各文明间相互交汇交流的必然要求;即使不同的意识形态,也有“交往对话”的驱动力量,也有“互识互通”的共同基础。
汶川大地震的对外新闻报道,反应之迅速、数量之庞大、不间断持续时间之长,在新中国传播史上都是破天荒的。在抗震救灾报道中,我社创造了一项又一项的历史纪录。但汶川大地震对外新闻报道的特殊意义,主要是:(一)“人民高于一切”、“生命高于一切”,成为报道的核心内容。对个体生命的施救,对个体生命的自救,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二)被报道的主角是施救者、自救者、被救者,涵盖社会各个群体、各个阶层。英文中的hero,有“英雄”和“主角”的双重含义。让人民——包括施救者、自救者、被救者的个体生命——同时成为报道中的“英雄”,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三)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建构,人道主义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传播。人性的光辉,生命的尊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四)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从立足点到观察视角,在本质上讲都是把人的生命作为最高价值的。这样的本质意义,在报道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认。
汶川大地震,空前放大了人类生命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的无助与脆弱,但也空前放大了人类生命中“守望相助、心手相连”的伟大情感。与之相关的对外新闻报道,得以跨过藩篱,正因为它建构在人类生命的共同情感之中,以人类社会广泛认同的价值观为基础,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最重要的价值判断,空前放大了人性之美的审美体验。
从很大程度上说,这次大地震的对外新闻报道,是“以生命的名义”命名的。人类生命宛若风中之苇,极其柔弱却也极其坚韧。它之所以坚韧不拔,因为它有生命间的互助互爱,也因为它有生命间的包容共通。社会主义中国的对外新闻事业,也必将从这样的路径出发,为人类社会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不同意识形态间的共同进步作出贡献。
二、形塑生命信念,把握报道主线。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对公民生命的尊重,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是这次抗震救灾对外新闻报道工作的起点和归宿。
汶川大地震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同情和普遍关注。8.0级地震,突如其来,震级高、烈度大。一瞬之间,痛失8万同胞生命!重灾区范围超过10万平方公里,累计受灾人数4500万人。地震发生在群山深壑之中,余震不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严重次生地质灾害频频发生,抗震救灾工作异常复杂、极端艰难。另一方面,与32年前唐山地震时不同,如今的中国是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它处理国内事务的方式方法,已经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一个大国的真正特征是,世界其它国家非常关注这个国家境内发生的事件。按此标准衡量,中国已经是一个超级大国。”英国《金融时报》5月15日发表评论说:“大国的力量受到尊重,它们的思想激励着和影响着其它国家。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新奥尔良遭受飓风袭击全世界都感到震惊,中国四川地震立即成为当前焦点的原因。”
针对国际社会和全球华人的高度关切,我社的报道特别强调:(一)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灾情。在灾变报道中,公共沟通应当秉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公布真相、及时公布、首先公布”。我们的报道力求做到“首先公布”,如实报道灾情,真实反映抗震救灾工作中大量存在的实际困难。(二)持续报道党和政府“只要有一线希望、只要有一点生还可能,就要作出百倍努力”的重大宣示,生动报道党和政府领导人在抗震救灾最危急的时刻奔赴灾区指挥救人指导救灾,全面报道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三)通过故事、细节和生者逝者的话语,着力表现中国人民与命运抗争的精神品格——挺立不屈的坚韧、临危不惧的勇敢、心心相系的大爱和空前无比的团结。(四)突出报道政府主动向国际社会通报灾情,积极欢迎国际救助的开放姿态,充分报道境外救援队、医疗队服务灾区人民的感人事迹,追踪报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捐赠物资在灾区的发放情况。(五)深入报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对祖国家乡灾区人民的骨肉深情。(六)重视解疑释惑。
在梳理这次抗震救灾报道时,我们应当看到我社的报道,无论是坚持正确导向、追求导向实现,还是强调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其立足点都在于对生命尊重的价值判断上。因为正是在这个价值判断上,集中反映了在巨大灾变中——中国人民的精神状态和中国社会的深刻变迁。事实上,“生命至上”已经上升为公民、国家和民族的共同信念。我社的抗震救灾报道也正是以此作为报道的主线贯穿始终。很显然,我们无法选择灾难,但我们可以选择迥异于过往的方式面对灾难。
三、高擎生命之帜,形成报道合力。
我社这次重大灾难事件的报道与以前报道所不同的是,前方记者的迅速集结,和后方记者、编辑,乃至全社各部门各分社的报道动员,都是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的。尤其重要的是,前方后方、各部门各分社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了报道的合力。这得力于前后方报道组、各部门各分社领导的有力指挥,但也可以说,这主要有赖于“生命至上”的共同信念所形成的巨大感召力。这次抗震救灾报道,佳作涌现。前方记者发出了一篇篇的独家新闻,写出了一篇篇的感人报道。后方记者也同样日夜兼程,汇集信息,梳理思绪,发出了一篇篇的深度分析,写出了一篇篇的独到评论。这得力于我社记者群体的专业素养,但也可以说,这主要有赖于“生命至上”的共同信念所焕发的强大精神动力。前方记者冒着生命危险一次又一次地穿越“死亡之谷”,拍摄了大量的珍贵图像。后方记者克服各种采访困难,连续作战。这得力于我社记者“特别能战斗”团队精神的长期培养,但也可以说,这主要有赖于“生命至上”的共同信念给予我们每一个人的精神洗礼。“生命至上”犹如一次又一次吹响的集结号,它一次再一次地感召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
四、围绕尊重生命,加强议程设置。
5月12日、13日,我社领导层连续做出重要决策:(一)当天派出记者增援四川分社,此后不断加派记者,先后共派出93名记者、编辑和行政后勤人员赶赴四川、陕西、甘肃灾区,极大地增强了现场新闻采集能力,也完成了我社历史上为报道单一突发事件在新闻现场投放人员最多的一次大集结。(二)迅速成立以总编辑为指挥的报道领导组,成立以重庆分社社长为领导的前方报道组,实现垂直化领导,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先后奔赴四川灾区,靠前指挥,调动指挥全社力量投入抗震救灾报道。(三)12日当天晚上,决定开设“汶川大地震滚动报道”栏目。13日,全天不间断播发电讯通稿404条,创中新社有史以来之最。报道数量的迅速增长,地震信息的极大丰富,对拉动抗震救灾的前期报道极端重要。与此同时,总社成立后方报道组,加强议程设置,强化信息梳理,围绕尊重生命的价值判断进行选题策划。在震后第三天,推出第一组特别策划报道《黄金七十二小时》系列。随后,一组组的系列评论、特别策划报道不断推出,不仅使报道形成声势,且让整体报道具有更广阔的观察视野、更厚实的历史深度和更具象的细微体验。
五、守望生命烛光,凝聚华人力量。
在当代信息传播中,信息流动是双向的,信息受众是信息流动的重要参与者。由此,注重信息传播的交互性,将会改变对外新闻报道的现有模式。为增强对外新闻报道实效,创新内容形式,这次抗震救灾报道工作中,我社高度重视信息传播交互式服务,第一时间紧急与海外华文媒体负责人磋商,迅速转发海外华文媒体积极评价我国抗震救灾的社评社论,及时提供“四川大地震”专版,加班加点制作400多个报纸版面。“守望生命,心手相连”,凝聚全球华人共识,汇集全球华人力量。我社领导层及时做出决策,在13日即向港澳台和海外华文媒体同业发出倡议,携手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家海外华文媒体,共同开展“炎黄儿女情系四川地震灾区”活动,得到热烈响应,多家海外华文报纸立即在显著版位刊出倡议书。
六、呵护生命尊严,完善“把关”制度。
“把关”(gatekeeping)的概念,被认为来源于英文中的“守门人”(gatekeeper)一词。最早把它借用过来的是社会心理学家莱文(Kurt Lewin),他在1947年一篇题为《群体生活的渠道》的论文中提出这一概念。在信息传播活动中,记者、编辑和签稿人就是信息加工的“把关人”。在这次抗震救灾报道工作中,进一步凸显“把关”制度的重要性。(一)总编室多次发出抗震救灾报道提示,强调把握好报道尺度,注意可能出现的偏差。(二)注意核对新闻事实,努力确保报道的真实性。由于发稿量大,现场采访条件艰苦,前方记者身心疲惫,报道工作中难免会出现新闻事实差错。这需要编辑和签稿人稳妥处置,细心校正。(三)坚守客观报道的立场。现场目睹灾区人民巨大伤亡,前方记者感同身受,心力交瘁,报道工作中很容易产生“感染式移情”,从而影响到在新闻判断上的冷静客观。(四)呵护生命尊严,“有节制”地进行灾变报道,努力实现对公众舆论的理性引导。“毫无节制”的灾变报道,往往会形成“滥情报道”,甚至把“灾变新闻”变成“消费灾变”。因此有必要把尊重生命的价值判断贯穿于“把关”制度中。
七、关切生命意义,切实改进报道。
李安江、郭晋嘉、杜远所采写的通讯《那一夜,我们没有采访》,是我社这次抗震救灾报道中的名篇佳作。在关切生命的意义上,我们的记者做出了“超出常规”的抉择,把抢救生命放到了第一位。因此,不能简单地说,“记者是历史舞台最前排的观众”。在抗震救灾波澜壮阔的“拯救生命大行动”中,我们不再是“观众”。但是在新闻操作层面上回归“观察者”的角色考察这次报道工作,有非常多的经验值得总结。地震发生后前三、四天,由于通讯不畅,前方报道受阻。尽管前方记者和总社技术部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在一段时间里,海事卫星没有及时到位,前方报道时继时断。这其中既有单纯的技术装备的因素,也有各个方面的经验不足。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把技术后勤保障放在突出位置。
今年以来,重大突发事件频发。从初春的雨雪冰冻灾害,“三•一四”拉萨打砸抢烧事件,到山东火车翻车事故,奥运圣火全球传递受到各种政治势力干扰,直至“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发生。对这些事件报道工作的得与失,一直在警醒着我们:要更加主动地服务海外受众,更加充分地认识改进对外报道工作的紧迫性,更加努力地提高对外报道工作的实效性。而仍在进行中的抗震救灾报道,不仅为我们切实改进报道工作提供了鲜活的经验,也从另一个侧面预示着尊重生命的价值判断将最终改变我们的生活。关注生命生存的状态,关切生命的本质意义,不止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它将在今后所有的报道领域、所有的报道题材中呈现出非同以往的张力。用胡锦涛总书记讲的话说,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根本要求”。
“生命至上”的伟大信念,是汶川大地震惠及我们每一个人的最为珍贵的“精神遗产”。“以生命的名义”,是对一次特大灾难报道的历史命名,但同时它也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召唤。
(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