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贞昌正式率“内阁”总辞 新旧“内阁”31日交接******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今日(30日)主持行政团队临时会,会中通过“内阁”总辞案,随后全员循惯例拍摄大合照。台当局新行政团队负责人陈建仁29日已公布第三波“内阁”名单,苏贞昌今天率“内阁”总辞后,新旧“内阁”交接安排在31日。
苏贞昌。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27日举行记者会,宣布台湾地区前副领导人陈建仁将任新行政团队负责人,陈建仁随后展开征询事务。
陈建仁当天晚间便公布首波人事名单,行政团队副负责人为郑文灿、秘书长由李孟谚留任、政务副秘书长何佩珊续留、发言人为陈宗彦。另外,8名政务委员部分全数留任。
各部门负责人方面,有经济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美花、劳动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许铭春、“海委会”新任负责人管碧玲、财政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庄翠云等。
征询第二天,陈建仁晚间公布第二波“内阁”成员名单,包括内政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林右昌、文化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史哲、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萧宗煌、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潘文忠、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蔡清祥、交通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国材、卫生福利主管部门负责人薛瑞元及数位发展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唐凤。
蔡英文(中)与苏贞昌(左)及陈建仁合影。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潘俊宏 摄此外,陈建仁29日表示,经与蔡英文商讨后,确认外事部门负责人吴钊燮、防务部门负责人邱国正、陆委会负责人邱太三留任。
郑文灿则表示,30日完成所有“阁员”名单确认,各部门副负责人人选也会在30日下午透过记者会完整对外说明。
而对于陈建仁接任台行政机构负责人,不少岛内网友留言表示:“不祈望就没失望”“无需期待”“觉得现在的执政团队,哪位来接任都没用,因为没有一位是专业的,更何况都是为己私利,有哪位真为台湾百姓做事,所以换谁做还是一样无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