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深圳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不守政治纪律,通过转移证据、变卖赃物、串供、安排配偶潜逃出境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无偿借用企业车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和旅游活动安排;对组织不忠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毫无廉洁意识,借职务之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向贷款企业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出现重大风险及巨额损失;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靠信贷吃信贷,以手中信贷审批权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自律不严与家风不正共生、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交织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直至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广东省深圳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周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
被控受贿1200余万元 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程金林受审******
程金林受审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合肥1月12日电(陈多润卢佳银)12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金林涉嫌受贿一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程金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金林利用担任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郊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借贷、职务晋升、税收返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6.759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程金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