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住不炒” 推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住不炒” 推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市本年度第四批次商品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工作圆满完成
导 读
今日,北京市本年度第四批次商品住宅供地工作圆满完成,6宗地全部顺利成交,用地规模约15公顷,地上建筑规模约32万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约135亿元。
北京第四批次供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人民至上宗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奋进姿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稳妥推进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以需定供,合理布局,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商品住宅供地始终秉承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的原则,不断提升购房人满意度。本次供应宗地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较为完善,未来可着力满足居民生活、工作需要。同时本年度大力推进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从年内已成交供地项目看,超六成项目位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专家认为,北京从商品住宅供地端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地实施,加强轨道与城市建设时序协同及站点周边城市功能多元复合,推动轨道交通与周边用地融合发展,全面落实了“城市跟着轨道走”的发展要求。购房人认为,项目周边丰富的配套资源、便捷的出行条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缓解了出行压力,提升了对未来住宅的期望值。
推进“三保”工作,设置竞现房销售面积方式,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大力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北京土地市场切实履行政府责任,自2021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起采取竞现房销售面积方式,并结合实际效果不断推广,本次所有项目均设置此环节,且有3宗项目竞出现房销售面积。据统计,自集中供地以来供应项目中已实现现房销售面积约 27万平方米。现房项目充分考虑了未来企业资金回笼周期,在设置住房品质要求的前提下,预留了充足的利润空间,真实可见的房源提升购房安全感,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北京市贯彻经济、绿色的建筑方针,继续坚持基本品质保障要求和高标准住宅建设标准的住房品质保障“多管齐下”,实施住宅高标准建设,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等方面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同时鼓励项目实施超低能耗建筑,推进从“住有所居”向“住更宜居”方向转变,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首善之都。
以首善标准服务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信心不断增强
北京土地市场以服务市场主体为导向,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从2021年底开始,采用预申请公告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地块信息,地块周边市政材料及市政建设计划随预公告一并公布。与此同时,北京加强供地事前事后全方位服务,出让时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将交通、水土保持、防洪、考古勘探等各类评估评价结果清单纳入土地供应招拍挂文件向社会公示,供地后加强手续审批统筹,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从“企业跑”向“政府干”转变。企业对此纷纷表示认同,认为北京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土地市场公开透明,竞买规则不断适应时代发展,企业在京投资信心更加坚定。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北京土地市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通过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采取有力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保障了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从成交情况看,北京落实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态度坚决,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实际行动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奋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
今日成交结果如下:
1.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PF-4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1.96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4.9万平方米,最终由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25.53亿元及竞报现房销售面积10000平方米竞得,成交楼面地价52092元/平方米。
2.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PF-4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1.87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4.67万平方米,最终由北京三元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4.38亿元及竞报现房销售面积10000平方米竞得,成交楼面地价52202元/平方米。
3.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29-32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3.19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7.09万平方米,最终由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32.315亿元及竞报现房销售面积35000平方米竞得,成交楼面地价45601元/平方米。
4.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8-62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3.06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7.08万平方米,最终由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以28.4亿元竞得,成交楼面地价4011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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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 录音内容清晰表达自杀意愿******
中新网江西铅山2月2日电 (记者 吴鹏泉 刘力鑫)江西省、市、县联合工作专班2日在上饶市铅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某宇事件调查情况。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在会上通报,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方力量,持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2023年1月28日,胡某宇尸体被发现。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一、尸体发现情况
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职工电话报警称,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随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1月29日,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某宇。
发布会现场图片 刘力鑫 摄二、现场勘查情况
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粮库占地面积92亩,内有仓库、宿舍等建筑20栋,建筑物占地8000余平方米,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高度约5米。围墙外侧平整,内侧形成阶梯状。
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洼地高低落差约6.3米,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面积约9300平方米。
资料图为1月31日,航拍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金鸡山,图右上角操场区域为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中部),图左下角仓库建筑群为尸体发现所在区域。(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刘力鑫 摄中心现场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1.5米,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树木高于围墙。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树干直径约11厘米,胡某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悬挂点距离地面4.5米,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61米。
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前后反穿,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双脚穿深色袜子。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尸体足尖自然下垂,距地面1.47米,尸体下方地面发现两只白色回力牌高帮帆布鞋,鞋上均无鞋带且落有较多枯叶。左鞋内侧鞋尖部、鞋底跟部粘有绿色苔藓,右鞋内侧鞋尖部有苔藓擦痕,鞋底部粘有大面积绿色苔藓。经检验鉴定,与围墙内侧生长的苔藓一致。
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墙内侧红石凸出部位,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
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拖拽痕迹。
三、尸体检验情况
胡某宇尸体高度腐败,大部分皮肤皮革样化,头皮未见出血;全身骨骼完整,颅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部分牙齿因牙龈腐败脱落于现场,牙槽骨未见破损;胸腔、腹腔未见出血,各脏器在位无缺失,但均腐败,睾丸未见损伤;经毒物检验,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鼠药、安眠镇静类成分。
缢索为活套,绕颈形成闭环,颈部残存皮肤皮革样化,可见条形索沟一条,索沟边缘软组织见出血,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
胃内空虚,推断死亡时间距末次餐后4小时以上;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胡某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
四、对胡某宇心理刻画情况
经心理专家访谈、分析,结合胡某宇失踪前行为,认为胡某宇性格内向温和、孤独,在意他人看法,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绪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具有随时随地在书本上记录自己情绪、想法的习惯。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际关系、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造成了胡某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表现为入睡困难、早醒、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存在内疚自责、痛苦、无力无助无望感、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进食出现异常,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五、录音笔检验鉴定情况
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结合调查情况,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宇持有使用。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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