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95口罩价格“跳水” 有商家回应称按市场波动定价******
N95口罩价格大跳水 一天降价3次 有商家回应称按市场波动定价
近日,有网友反映,此前买的N95口罩价格在自己收到货时已经下降。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同品牌N95口罩的价格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在2022年12月经历先涨后跌,价格高的时候一只单价超过4元,目前大多数N95口罩单价不超过2元。价格下跌时,有的N95口罩甚至是按半价降价,有的一天之内降价3次。对于N95口罩价格波动的情况,1月16日,多名商家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价格下调是因为店里做活动,所以有优惠价格。有商家表示,口罩价格都是按市场波动来定的。目前,针对N95口罩的价格波动,多数商家提供7天或15天的保价服务。
网购N95一只单价2.5元
三天后收到货降至1.7元
近日,多地陆续宣布,新冠感染的高峰期已经过去。对此有网友表示:“没错,此前购买的N95口罩价格已经大幅下降。”有网友开玩笑说:“2022买的最亏的就是N95口罩,我买的时候330元一盒,现在同样的口罩只用60元。”也有人说:“阳了第二天在大药房蹲点买一盒,一只N95是4.5元,一盒50只。”还有网友说:“6元一个的N95口罩囤300个,那时要用没办法。”对此,有人在收到货时发现口罩已降价,拒收后重新下单,有人在发现降价后申请退差价。
王欣欣(化名)在网上发帖称,她1月2日购买某知名医疗用品品牌的N95口罩,3盒90只一共花224元,平均一只约2.5元。结果1月5日她收到货就发现该款口罩降价,3盒90只口罩206.1元,还送30只,平均一只1.7元。在其跟卖家反映这一降价情况后,“卖家给我补18元的差价”。但之后,王欣欣又发现,该款N95口罩再次降价,降价后平均一只约1.5元,“181元90只,还送30只,相当于181元120只。”
当王欣欣找客服第二次申请退差价时,客服回应,已经过7天保价期,没有差价可退。随后,王欣欣在自己帖子的评论区表示,在她第二次申请退差价后,卖家又连夜涨价25元。
有网友买N95口罩
发现一天降价3次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N95口罩早在元旦前就开始降价,有网友在2022年12月25日晒购物车称,才买没几天的N95口罩已经降价,某品牌口罩50只装的价格为218元,平均约4.36元一只,距离其加入购物车已经降价57元,平均一只降价超过1元。在其评论区,有网友在2022年12月31日留言,她买同品牌的N95口罩,“买的时候是100个331元,现在110个降到100多元。”
1月16日,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在电商平台,上述品牌口罩不同卖家有不同售价,A商家该款口罩的折后价格是一盒25只39.62元(折前价格61.9元),四盒100只147.38元,平均一只约1.5元左右;B商家该款口罩一盒卖到122.8元,四盒100只426元。但后者没有任何买家评价,前者有3万多条买家评价。
在A商家该款N95口罩的评论区,有买家称,该款口罩一天曾经一天降价3次。据该买家晒出的订单截图显示,其在2022年12月26日下单,一盒25只价格102.51元,12月30日上午发现该款口罩一盒的价格已降至81.6元,后来发现这个价格再次降为61.9元(实付47.4元),当天下午发现第三次降价时,一盒的售价是58.8元。
在此条评论的留言区,不少买过该款口罩的买家都反馈降价的情况,有人称其刚收到货就发现口罩降价一半;有人表示,其在2022年12月29日买100只花377.54元,1月2日收到货,但1月8日就发现100只口罩售价已降至174.73元,差价有202.81元;还有人表示其在11月份下单时,200个口罩151.9元,但因疫情无法发货,到12月份就发现200个口罩的价格已经涨至830多元,价格涨几倍。
价格一个月内先涨后跌
商家称按市场波动定价
1月16日,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王欣欣买的口罩目前显示120只折后价为206.1元。对于该款N95口罩的价格波动,该店铺客服1月16日称,口罩降价是因为店铺做活动调整后的价格,客服也不知道后续价格是否还会下降,但店铺提供15天保价服务,从下单日开始算,只能申请一次退差价。
对于N95口罩价格波动的情况,A商家客服表示,在店铺付款后7天内产生的降价,支持退差价,但年货节、双十二、双十一等大型活动不支持保价服务。
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在电商平台上,N95口罩的价格单价基本上在1元多,少有单只价格超过2元的。对于N95口罩随着12月份的疫情形势变化价格先涨后跌的情况,有商家表示,口罩的价格都是按市场波动来定的,有多名卖家表示,目前的口罩价格确实下调,但这是因为店铺做活动,所以有优惠。对于N95口罩近期降价的情况,多数商家提供7天或15天的保价服务,从收到货或下单日开始算时间,但退差价只能申请一次。
文/本报记者 戴幼卿 实习生 师洁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